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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融资融券的开通资格及步骤

融资融券及股指期货

      目前,我国对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业务有明确的规范,具体的开通步骤以及资格审核如下。

      (1)投资者应当去原普通账户所在地的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账户。如果原证券公司不是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则需要投资者去具有融资融券业务办理资质的证券公司先开通普通账户,交易满半年以上,再开通融资融券账户。

      (2)交易者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之规定,能够开立证券账户。②在公司开立普通账户18个月以上且无不良记录。③在公司开立的账户内资产价值达到一定规模(个人投资者账户资产价值50万元以上)。

      (3)投资者需要提供身份证,然后进行融资融券知识测验,填写信用评估报告等材料,由券商综合确定投资者的信用额度。

      (4)投资者需要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

      (5)投资者在开户营业部开立信用证券账户与信用资金账户。

      (6)投资者去银行开通信用账户的三方存管业务,信用账户签订三方存管的银行卡可以和普通账户签订三方存管的银行卡保持一致也可以更换投资者本人的其他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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