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及股指期货
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始于2010年3月31日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均可接受融资融券的申报。融资融券交易具体可分为融资交易与融券交易,融资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所持有的股票),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券交易是指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并卖出,然后再买进获利的行为,如下图所示。
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步骤如下图所示。